陆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政府办主任彭云渊同志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

  • 时间: 2021-08-29 09:51
  • 来源:陆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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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8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彭云渊同志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小组关于彭云渊同志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初评意见,并进行了民主测评,履职评议结果为优秀。现将评议意见反馈如下:

2020年,彭云渊同志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县人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推动和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积极提高依法行政及参谋辅政水平,切实做好参谋助手、上传下达、办文办会、督查督办工作,特别在发挥干部积极性和提高办事效率上有了一个新的提升,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保证了县政府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彭云渊同志在履职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向人大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需要注意规范性和时效性,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民生实事项目效果还不太理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等。现对彭云渊同志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县政府办公室运转中枢作用,进一步提高效率、规范运作,特别在超前服务上再下功夫,确保上级决策、领导意图和基层要求的顺达通畅,推进政府工作更加有序高效开展。

二要及时向人大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情况。要认真执行《陆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以及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有关规定,办公室加强事前沟通对接,按规定及时办理需向县人大常委会提请讨论决定、报告或备案的事项。要加强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明确负责机构和人员。

三要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民生实事项目的督办工作。对于代表建议、民生实事项目的办理,政府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办,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确保代表建议、民生实事项目办理落实到位。

以上意见,请彭云渊同志认真研究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回头看,由办公室负责跟踪。

陆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4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