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发改局局长李招健同志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评议意见

  • 时间: 2021-08-29 09:53
  • 来源:陆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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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8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李招健同志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小组关于李招健同志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初评意见,并进行了民主测评,履职评议结果为优秀。现将评议意见反馈如下:

2020年,李招健同志能够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高度重视理论学习,坚持依法行政,主动担当作为,作风扎实,切实履行了岗位职责,取得了较好成效。成功争取地方专项债项目146.62亿元。推动72宗县重点管理建设项目年度共完成投资55.54亿元,其中54宗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6.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8.1%36宗项目投资进度超过年度计划目标100%9宗项目完工投产。完成2020年度余粮(稻谷)轮换和新增成品粮(大米)储备,转换亏损比2018年减少1106.9万元,减轻了财政负担。

李招健同志在履职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谋划实施项目的前瞻性不足,切合陆河县情实际的项目储备不够多。对全县物价调控不够有力,陆河物价水平仍然比周边县(市、区)偏高等。现对李招健同志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深化理论学习。要进一步加强研习党的各项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主动适应新常态新要求,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发展改革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要创新项目管理。要充分发挥重点项目信息平台作用,加强协调各方,打破瓶颈制约,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早日达产达效。

三要当好参谋助手。要加强国家政策和经济研究,深入研究分析陆河产业发展、重大项目谋划实施等重要问题,用足用活上级政策,突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大力培育发展新动能,为县委县政府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当好参谋助手。

以上意见,请李招健同志认真研究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回头看,由财经工委负责跟踪。

        陆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4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