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 时间: 2022-03-12 15:04
  • 来源:陆河人大网
  • 作者:

陆常发〔20226

陆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2311日陆河县第九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次会议通过)

“十三五”时期,陆河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实施“十四”规划,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陆河、法治陆河,为努力把汕尾建设成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现代化滨海城市和陆河全面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示范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汕尾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县实际,从2021年至2025年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全县各级国家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强宣传解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环节。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推动宪法宣传教育设施和实践基地建设。深入广泛宣传民法典,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围绕向西全面接轨深圳,全力融入“双区”,向东携手汕潮揭,结合市委“三个纵深推进”“五个更加重视”“三个重点突破”工作安排,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围绕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广东省园林县城、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以及城乡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围绕生态文明、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农民工工资支付、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保护信息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涉外法律法规。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发挥好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化依法治校,有针对性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和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法治培训,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媒体从业人员等的法治教育。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防止高空抛物坠物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推动法治行为习惯养成。

四、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全面体现到普法工作中。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把法治元素融入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和推广。充分发挥陆河红色革命根据地的优势,探索“党建+”“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激石溪革命根据地打造成有影响力的红色法治文化宣传阵地。

五、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县、法治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提升依法治校示范校、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质量。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聚焦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套路贷”、传销等涉众型违法犯罪和新型违法犯罪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依法治理,强化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强化涉及便民利民的政策法规宣传。

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执法、司法机关加强对新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宣传解读。进一步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实时普法。落实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和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加强普法讲师团队伍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普法,全面拓展普法网络平台,建设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创作内容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普法作品,加强对媒体普法作品制作传播的引导和规范,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七、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常态化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加大法治类公益广告投放比重。

八、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县、镇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经费、设施等工作保障。同时,县人民政府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并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县、镇人大应当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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